居住客戶須知

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所有接受移民體檢的居住申請人都必須向其民事外科醫生提供證明,證明他們已接種了完整的 Covid-19 疫苗,然後民事外科醫生才能完成並簽署表格 I-639,體檢報告和疫苗接種記錄。

請注意,此要求不適用於任何已簽署體檢報告的申請人或尋求解除居留或歸化條件的客戶。

USCIS 可能會針對年齡不合適的申請人(目前為 12 歲以下的申請人)、因健康狀況無法接種疫苗的個人以及申請人所在地區對疫苗的可用性。此外,那些有宗教或道德反對意見的人可能能夠提交 I-601 申請放棄不可入境理由。

如果您對新要求有任何疑問,請聯繫您的個案經理以獲取更多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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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貝卡·基特森定律